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21 14:07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 ·郑州住房的违规售房问题 房管局将出“狠招”治理
- ·【社会眼】女子遗失半生积蓄 霍邱警方火速寻回
- ·山推客户关爱行丨“粤”行万里 鼎力护航
- ·隆重上市!美敦力Signia™芯片智能吻合平台登陆中国
-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惠及泉州11.05万人
- ·5米横厅客厅装修效果图
- ·岳首筑机:创新引领 做工程搅拌领域的全能冠军
- ·今日股市行情新消息 今日股市新闻6月24日
- ·上半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发布 泉州114项入选
- ·珊瑚海莅临伟业计量,深化技术交流与合作
- ·高校宿舍装空调,难在哪儿?
- ·深化数实融合 泉州累计培育14个省级人工智能项目
- ·霍华德新季将披8号球衣 魔兽喜获老鹰主帅肯定
- ·吴培国秘书长一行到访中国化工建设企业协会
- ·乒超联赛厦门站 首轮门票“秒光”
- ·错峰赚全球:叮当猫IP助你打通跨境新路径